省住建廳解讀: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規則(2026)》《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6)》 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國發〔2024〕5號)等文件精神,切實規范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裁量權,確保依法行政,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2022年1月1日實施的《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規則》和《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行了全面修訂,形成了《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規則(2026)》《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6)》(以下簡稱《適用規則》《裁量基準》)。
二、制定意義
一是進一步健全全省住建領域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通過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裁量基準體系,為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提供清晰指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有效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二是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通過明確裁量原則、細化適用情形、規范程序要求,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增強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通過細化裁量標準、統一執法尺度,著力防范和糾正“類案不同罰”“選擇性執法”等問題,更好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穩定社會預期。
三、主要內容
(一)確立行政處罰裁量的基本原則。《適用規則》明確,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遵循公平公正、過罰相當、程序正當、行政效率、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五大原則,著力糾正行政執法“該嚴不嚴、該寬不寬、畸輕畸重、類案不同罰”等偏差,確保裁量結果合法合理、可預期。
(二)細化裁量基準的分類與內容。《裁量基準》將全省住建領域行政處罰劃分為城鄉建設、工程建設與建筑業和住房保障與房地產業三大章節二十小類。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細分為若干子類,并視違法行為的情節輕重、危害后果、主觀過錯等因素,合理劃分不同檔次違法情形,明確對應的處罰幅度,以實現同案同罰、類案同處。
(三)規范裁量基準的適用規則。《適用規則》共十六條,重點明確了行政處罰裁量的基本要求和裁量情節等內容,為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準確適用《裁量基準》提供基本規則和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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