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民政局關于公開征集老年人能力評估機構的公告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的通知》(民發〔2025〕37號)要求,為推進實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加強天門市養老服務對象能力評估力量,進一步做好養老服務對象能力評估工作,現面向天門市公開征集老年人能力評估機構。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參與征集開展評估工作的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主體資格要求。應為依法登記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符合《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GB/T 42195-2022)對老年人能力評估主體規定。本機構或評估人員近1年內未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行政處罰,服務過程中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務對象群體投訴信訪事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人員配置要求。應至少配置5名專/兼職評估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少于2名,兼職人員應簽訂服務合同。評估人員應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有5年以上從事醫療護理、健康管理、養老服務、老年社會工作等實務經歷并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理解評估指標內容,掌握評估要求。
(三)評估環境要求。應設立單獨的評估室。評估環境應清潔、安靜、光線充足、空氣清新且溫度適宜。評估室內物品應滿足評估需要,不應放置與評估無關的物品。評估室內或室外有連續的臺階和帶有扶手的通道,可供評估使用。樓梯、臺階各級踏步應均勻一致、平整、防滑。老年人集中評估時,應設立等候評估的空間,評估工作在相對獨立的評估室內逐一進行。應保護被評估人員和評估人員的尊嚴、安全和個人隱私。
(四)關聯合規要求。評估人員和評估機構不得在天門市范圍內從事或承擔與評估結果應用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評估的相關工作。
二、征集流程
(一)機構申報。2026年1月5日—7日,天門市范圍內有意愿開展評估服務且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對照認定條件進行申報。申報單位須填寫《天門市老年人能力評估機構申請表》(附件1),并向天門市民政局提交書面申請和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
1.《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相關材料正、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評估人員勞動合同、勞務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相關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信用證明(評估機構需提供“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信用中國”《個人信用報告》,以上報告均打印后加蓋公章)。
4.《老年人能力評估機構誠信承諾書》(附件2)
紙質材料報送:申報材料裝訂成冊,報送至天門市民政局506辦公室。
電子材料報送:申報材料掃描,發送至指定郵箱(1018821752@qq.com)。
(二)審核認定。天門市民政局在收到評估機構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并對評估機構的場地、設施和人員配置情況進行實地查驗,確定審核意見。
(三)結果公示。所有機構申報、審核流程結束后,天門市民政局對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3個工作日。
三、機構管理
(一)動態管理。按照動態管理原則,每年對市內評估機構的資質條件、評估質量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核查,天門市民政局依據核查結果進行動態管理。
(二)退出機制。評估機構有下列行為或現象的,經天門市民政局核實后,取消其評估資格:
1.在機構資質、人員組成、辦公場所等方面提供不實信息資料的;
2.評估機構在開展評估工作時,經市民政局核實一年內投訴并查實達到3次以上的;
3.各級檢查中,發現評估工作弄虛作假的;
4.評估人員不具備評估資質開展評估的;
5.評估機構泄露或利用被評估老人信息牟取利益的;
6.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信息更新。天門市內已認定的評估機構資質、人員等情況發生變動,或者動態管理后評估機構退出的,天門市民政局及時向社會公布。
附件1:天門市老年人能力評估機構申請表
附件2:老年人能力評估機構誠信承諾書
天門市民政局
2026年1月5日
(聯系人:雷婭新;聯系電話:0728-528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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