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點評:電商偷稅零容忍 以合規守護平臺經濟公平生態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通報了兩起電商領域偷稅典型案例。兩案雖涉案金額有別、違法手法各異,但折射出平臺內經營者涉稅違法問題的共性特征,值得廣大經營者警醒。
武漢中創佳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偷稅案中,企業通過在賬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違規按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進行季度免稅申報,將申報金額控制在免稅額度以內,是典型的“賬簿少列收入”型偷稅。宜昌峽城人家農產品貿易有限公司偷稅案則呈現另一種違法形態,其手段是將平臺收取的技術服務費、傭金等直接從銷售收入中抵減,以抵減后的余額作為應稅收入申報,人為壓縮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計稅基數,屬于“曲解稅法、虛假申報”型偷稅。兩案的共同本質在于:通過人為操縱財務數據和申報口徑,故意減少計稅依據,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兩種手法均符合《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偷稅行為,且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性。
這兩起偷稅案件絕非個例,其危害具有多重性。涉案主體合計少繳稅款近170萬元,不僅造成國家財政收入流失,更嚴重違背稅收公平原則。當部分市場主體通過偷逃稅款降低經營成本,而守法經營者依法足額納稅,勢必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扭曲競爭環境,損害正常市場經營秩序。
從平臺經濟發展視角來看,電商、直播帶貨等新業態的行穩致遠,離不開公平透明、規則統一的市場環境。涉案企業通過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獲取不正當稅收利益,本質上是借助違法手段壓低經營成本、獲取不正當價格優勢,不斷擠壓合規經營主體的生存空間,擾亂平臺經濟良性生態。
與此同時,此類行為也嚴重沖擊稅收征管信用體系。隨著金稅四期落地、稅收大數據深度應用,電商交易中的資金流、發票流、貨物流已實現全鏈條精準追溯。本次兩起案件的查辦,均依托大數據篩查、物流信息核驗、銀行流水交叉比對等數字化監管手段,清晰傳遞出信號:依托平臺交易碎片化、跨區域特點實施的“技術性偷稅”,隱蔽空間已大幅壓縮,任何試圖規避監管、鋌而走險的涉稅違法行為,最終都將被精準識別、依法查處。
2025年6月,《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實施,標志著我國平臺經濟稅收治理邁入規范化、數字化新階段。《規定》明確要求互聯網平臺企業定期向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涉稅信息,建立起“平臺—稅務”之間的常態化數據共享機制。在《規定》框架下,平臺內經營者的交易數據將全面、規范納入稅務機關常態化監管視野,過去長期存在的平臺與稅務之間的信息壁壘被打通,稅收監管將更加前置、精準、高效。
對此,對平臺內經營者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樹立正確的稅法認知。平臺扣繳的費用(技術服務費、傭金、推廣費等)屬于經營成本,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依法扣除,但絕不能直接從應稅收入中抵減。應稅收入的確認應以實際銷售價格為準,而非“到賬金額”。
第二,規范財務核算和納稅申報。建立健全賬簿,完整記錄平臺交易數據,確保申報收入真實完整。切勿抱有“少報一點不會被發現”的僥幸心理——稅收大數據可以精準比對平臺交易、物流發貨與納稅申報之間的差異。
第三,準確把握稅收優惠政策邊界。此次曝光企業的教訓表明,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是針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的合法優惠,絕不能將其異化為“免稅額度內的收入就申報,超過額度的收入就隱匿”的偷稅工具。
第四,主動開展稅務合規自查。建議經營者及時核對自己在平臺上的交易記錄與納稅申報之間是否存在差異,主動規范申報、補繳稅款,爭取從寬處理。
總之,兩起案件再次敲響警鐘:在稅收大數據和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制度的雙重監管下,"躲在屏幕后面偷稅"的時代已經終結。平臺內經營者唯有依法合規經營,才能在日益規范的數字經濟生態中行穩致遠。(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 王寶順)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