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細則》解讀
2021年10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2022年8月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相應出臺《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22〕35號),就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醫保局起草了我市《實施細則》,先后多次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與周邊縣市醫保局討論交流,通過網絡在全市予以公示,公開征求意見,并在市政府組織下,召集市直相關部門討論會,達成一致意見,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出臺我市《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嚴格貫徹落實國辦發〔2021〕42號、鄂政辦發〔2022〕35號文件要求,有效銜接現行的醫療救助政策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過渡期內的醫保幫扶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在具體政策待遇指標上予以進一步明確,沒有自行增設政策標準?!?/span>實施細則》共六章二十九條。
(一)總體要求及部門職責。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按照“應保盡保、保障基本”,“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聚焦減輕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進一步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細化市直各部門職責分工,強化組織保障,確保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有保障。
(二)科學確定對象覆蓋范圍。
按照國家、省要求,科學確定醫療救助對象范圍,醫療救助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將醫療救助對象分為四類,根據救助對象類別實施分類救助。一類對象為城鄉特困人員、孤兒;二類對象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三類對象為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包含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和突發嚴重困難人口);四類對象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各類醫療救助對象根據相關規定實行動態管理。
與現行的醫療救助政策相比,新增了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兩類對象。
(三)強化三重制度綜合保障。
按照“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對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支付后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救助對象按規定實施救助,合力防范因病致貧返貧風險。
一是強化基本醫保保障功能。實施公平普惠的基本醫保政策,市域內全體參保人員享受統一的基本醫保待遇。
二是大病保險向二類群體傾斜。年度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12000元,納入大病保險保障。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對一類、二類醫療救助對象實施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取消封頂線的傾斜支付政策。
三是按救助對象分類資助參保。繼續對一類對象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給予全額資助,二類救助對象按不低于90%比例定額資助,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過渡期內按不低于50%比例定額資助。
四是強化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明確救助對象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部分,納入醫療救助保障范圍。困難群眾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屬性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救助。1.門診慢特病醫療救助。對醫療救助對象因慢性病需長期服藥或因患重特大疾病需長期門診治療,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符合我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病種范圍的,且在支付限額內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給予門診慢特?。ê厥馑幤罚┽t療救助,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救助比例為60%。2.住院醫療救助。
(1)起付標準。一、二類救助對象不設醫療救助起付線;三類、四類救助對象年度內起付標準分別按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69元)的10%、25%確定,具體為2700元、6500元。
(2)救助比例。住院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救助比例,一類救助對象為100%;二類救助對象為75%;三類救助對象為65%,四類救助對象為55%。
(3)救助限額。門診慢特病醫療救助和住院醫療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額,年度救助限額由1.2萬元提高為5萬元。一類對象不設年度救助限額。
(4)單病種救助。腎末期透析、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實施單病種醫療救助。
(5)托底保障措施。對規范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的醫療救助對象,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6500元以上的部分,且有返貧致貧風險的人員,經規范的申請、審核程序,市域內按75%給予傾斜救助,市域外按規定轉診并在省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按60%給予傾斜救助。傾斜救助年度封頂線為30萬元。
(四)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
分類健全因病返貧和因病致貧雙預警機制,確保風險早預警、對象早幫扶。
一是建立完善因病返貧和因病致貧雙預警機制。將個人當年累計自負醫療費用超過我市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穩定脫貧人口納入因病返貧預警范圍;將個人當年累計自負醫療費用超過我市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的城鄉居民普通參保人員納入因病致貧預警范圍,每月定期推送給鄉村振興和民政部門。經兩部門核定為醫療救助對象的,及時落實醫療救助保障措施。
二是建立依申請追溯救助機制。救助對象身份確定前12個月內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采取依申請救助的方式予以一次性救助,救助標準為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累計在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65%給予年度內一次性救助,救助限額為5萬元。
(五)加強醫療救助管理。
一是規范經辦管理服務。以高效、便捷、利民為原則,加快推進一體化經辦,實行“一站式”直接結算。優化申請審核程序,簡化資格申請、待遇審核、救助金給付流程。提高綜合服務水平,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嚴打侵害救助對象權益和騙取醫?;鸬倪`法違規行為,經基層首診轉診的一類、二類醫療救助對象和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在市域內住院實行“先診療后付費”。
二是嚴格基金預算管理。在確保醫療救助基金安全運行基礎上,拓寬籌資渠道,動員社會力量,通過慈善、社會捐助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統籌醫療救助資金使用。加強基金預算管理和執行監督,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提高醫療救助資金使用效率。
三是引導慈善等社會力量參與醫療救助。整合醫療保障、社會救助、慈善救助、商業保險等資源,實施分層分類幫扶和綜合保障。鼓勵醫療互助和商業健康保險發展,開發針對困難群眾的保險產品,在產品定價、賠付條件、保障范圍等方面對困難群眾適當傾斜。
(六)做好政策銜接。
醫療救助對象中的城鄉特困人員(含孤兒)、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和突發嚴重困難人口等六類農村低收入人口過渡期內醫保待遇,按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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