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彭市鎮農村環境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彭市鎮農村環境治理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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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改善農村環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實施農村環境整治有關決策部署,扎實做好我鎮農村環境整治,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根據《天門市城鄉環境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結合彭市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緊扣房前屋后整治、美麗庭院建設、村域公共區域環境治理、水路環境治理、違建治理等重點,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切實改善村容村貌,推動全鎮農村環境由“清臟治亂”向“美化美好”轉變,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滿意度顯著提高。
二、主要任務
1.鄉村違法建設治理行動。重點整治省道、縣道和鄉鎮主干道路周邊亂搭亂建、伸店經營等行為,拆除影響村容村貌、交通及周邊環境的違章建筑。大力推進干線農業看護房改造整治工作,按照“三統一、兩合理”的原則,統一結構外型、統一外觀顏色、統一用材質,做到面貌合理、朝向合理,形成與道路生態景觀一致的建設亮點。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和日常巡查力度,做好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監控預防。
2.路域環境治理行動。加強鎮域所有道路路面清掃和道路兩邊垃圾清運,確保路面無碎石和雜物,道路兩邊無雜草、無小廣告、無菜園圍檔,全面拆除、清理公路沿線及村莊可視范圍內的遮陽棚、破舊附屬等臨時建筑物以及殘垣斷壁廢棄場所等。加強破損路面修補,建立健全道路沿線環衛保潔制度,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做好安全標識維護和非公路標志及廣告標牌設施整治,提升道路安全水平。拆除廢舊桿、重復桿,扶正傾斜桿,清除廢棄線纜,田間多桿合并,規范“盤留”線纜,做到桿線安全、實用、美觀。
3.水域環境治理行動。以群眾反映強烈的水域為重點,開展村內溝渠塘堰整治疏浚,渠道重點清理水草等雜物,塘堰重點清除積存垃圾、白色污染、水面漂浮物,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無暴露垃圾。明確專人加強日常保潔,努力實現河道清潔、河水清澈、河岸美麗。
4.生活污水治理行動。因地制宜采用不同建設模式和處理工藝治理廚房污水、洗滌污水、廁所污水等生活污水。對臨近鎮區的村莊,推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村莊延伸,對離城鎮生活污水管網較遠、人口密集的村莊,建設集中處理設施,杜絕污水直排;對人口較少的村莊,以衛生廁所改造為重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杜絕化糞池出水直排,就地就近實現農田利用。
5.農村垃圾治理行動。重點整治村灣、道路、公共場所房前屋后、田間地頭等區域的集存垃圾、廢棄秸稈、動物糞便.建筑垃圾等。實施生活垃圾統籌治理,強化日常清掃保潔,定點定時收集清運垃圾,做到重點地段日產日清,其他區域隨滿隨清。組織開展清潔農戶“十戶聯創”、文明戶“星級評比”、垃圾分類“積分兌換”等活動,提高生活垃圾治理群眾參與度,做到村域范圍內干凈整潔。
6.房前屋后環境治理行動。按照“掃干凈、碼整齊、拆通暢、保常態”要求,全域開展房前屋后環境整治,突出整治亂堆亂放、亂搭亂建、亂潑亂倒現象,落實“門前三包”“村莊清潔日行動”等工作機制,達到干凈整潔適居的目標。對于房主長年不在家的房屋,組織黨員干部、房主親屬和志愿者認領,房前屋后進行整治,并組織開展評比活動。
7.庭院環境治理行動。重點圍繞道路、溝渠塘堰、房前屋后進行綠化美化,做到應綠盡綠。突出保護鄉村田園、河湖、原生植被、古樹名木等,堅持適地適樹原則,以鄉土樹種為主,喬灌結合,倡導自然式種植,因地制宜開展荒地荒灘綠化。引導鼓勵村民通過栽植果蔬、花木等開展庭院綠化,門前屋后因地制宜建設小果園、小花園、小菜園、小茶園等,實現庭院綠化美化。通過農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樹推進村莊綠化,充分利用荒地、廢棄地、邊角地等開展村莊小微公園和公共綠地建設。
8.農村閑置危房治理行動。按照“應拆盡拆、宜建則建、能修則修”的原則,分類進行處置。將閑置危房拆除工作與村莊規劃有機結合,合理利用拆除后地塊。對于拆除重建和維修加固的,指導戶主按照農村住宅推廣圖集進行建設,在改善農民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同時,提升鄉村風貌,助推美麗鄉村建設。
9.公共區域環境治理行動。重點治理村域范圍內的廣場游園、公廁等公共設施,對廣場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對游園進行打理養護,對公廁進行保潔維護,確保廣場、游園、公廁等環境干凈整潔、公共設施完備管用。
三、實施步驟
(一) 摸排階段
各村針對各專項行動內容開展全面摸排,填寫摸排表,制定整治計劃,明確工作目標、措施和具體要求,按月度予以分解。
(二) 集中整治階段
各村根據整治計劃、目標任務、進度清單和相關工作要求,按時間節點推進整治工作。鎮整治辦組織開展月度考評并按月下發工作進展情況通報。
(三) 檢查驗收階段
鎮整治辦對全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結合月度考評結果,出具年終考核意見并綜合通報整治情況。
(四) 鞏固提升階段
各村對農村環境整治進行“回頭看”及時查漏補缺,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嚴防出現反彈現象,推進農村環境整治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彭市鎮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整治辦”)統籌推進彭市鎮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行動。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村要切實履行職責,結合本村實際,對照專項行動重點任務,制定整治計劃、行動方案,依法依規開展專項行動。要將專項行動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專項行動結束后,各村要完善環境整治長效機制,切實鞏固治理成果。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村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渠道,大力宣傳農村環境治理的目標要求,最大程度取得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全民參與整治的良好氛圍。鎮整治辦會將月度考評結果每月在新聞媒體上公布,對連續兩個月排名靠后的單位,提請鎮委鎮政府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并將約談情況公開曝光。
(四)嚴格督查考核。鎮整治辦將采取明察暗訪等形式對各相關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并根據督查和核實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落實。月度考評和年終考核結果納入單位工作實績考核內容,作為考核干部政績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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