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工商業聯合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 “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團結、服務、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培養擁護黨的領導、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隊伍;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參與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積極參政議政;參與政府相關的經濟活動,廣泛聯系各地工商界人士,開展民間外交,推動經貿交流和協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參與協調勞動關系,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指導本會直屬商會工作,積極參與社會組織建設工作,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反映公有制企業和非公經濟人士利益訴求,維護其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政策信息、人才交流培訓等服務。組織會員企業參加各類經貿活動,外出參觀考察,幫助會員企業拓展市場;指導非公有制企業做好黨建工作;積極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及其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承擔社會責任,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業發展,積極投身光彩事業。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天門市工商業聯合會部門決算包括:機關本級決算,本機關無基層單位。
納入天門市工商業聯合會2018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共1個:天門市工商業聯合會機關本級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附表1)

二、收入決算表(附表2)

三、支出決算表(附表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附表6)

七、“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 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收入總計187.09萬元,支出總計187.09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入總計增加5.41萬元,增長3%;支出總計增加5.41萬元,增長3%。增漲原因:2018年度新增事業編制人員3名,增加人員經費、辦公經費。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本年收入187.0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8.48萬元,占84.71%;年初結轉結余28.61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5.29%。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本年支出187.0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66.78%;項目支出62.1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56.78%。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合計187.0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58.48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84.7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0%。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28.61萬元。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合計187.0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87.09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0%。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87.0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66.78 %;項目支出62.1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56.78%。與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長5.41萬元,增長3%。增漲原因:2018年度新增事業編制人員3名,增加人員經費、辦公經費。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合計187.09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80.7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44.1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5.39萬元(含機關及所屬基層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5.39萬元。
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數比預算數增加5.3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5.35萬元,增漲原因:增加招商引資專項接待費。
2018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18年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主要是老舊車輛更新,經批準按規定程序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主要用于車輛燃油、維修、保險等費用支出。 2018年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截至 2018年底,本部門共有公務車輛0輛,價值0萬元。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8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按有關規定接待、調研考察、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等公務活動和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客商考察接待等商務活動所產生的活動場地租賃、工作餐費等各類支出,共計接待62批次,56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0%;支出總計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0%。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單位)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4.16萬元,其中:辦公費5.92萬元、印刷費3.5萬元、水電費2.5萬元、郵電費0.12萬元、差旅費7.5萬元、維修(護)費12.5萬元、會議費3.56萬元、培訓費2萬元、委托業務費1.28、工會經費1.68萬元、福利費0.85萬元。
(二)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單位)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9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9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三)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 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臺(套);單位價值 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臺(套)。
(四)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沒有進行預算績效考核評價的項目。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部門決算,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終了,根據財政部門決算編審要求,在日常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編制的、綜合反映本單位預算執行結果和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文件。
二、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六、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是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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