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國有工業資產管理辦公室2017年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部門匯總表(部門匯總)無
二、本級決算表(一級機關)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部門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國有工業資產管理負責管理相關債權債務負責<回購/處置>不良金融債權。
部門年度工作重點:管理全市國有工業資產;處置全市不良金融債權;組織協調全市各類社會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社會化服務。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7年度部門決算僅包括市工業資產辦機關,無基層單位,無匯總決算表。
內設機構5個:辦公室、財務科、物業科、企業科、債權科。
本年度納入財政預算編制人數20人,在職人數與去年持平。本年度離退休80人,2017年9月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轉由機關事業保險局發放。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部門匯總表(系統匯總)無
二、本級決算表(一級機關)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 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收入總計778.26萬元,支出總計842.49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64.22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為零。與上年度相比,收入總計增加42.03萬元,增長5.71%;支出總計增加106.25萬元,增長14.43%。增長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職工養老保險上線補增2014.10-2017.6.補發工資及養老金。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度本年收入778.2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17.95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92.25%;上級補助收入無;事業收入無;經營收入無;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無;其他收入60.31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7.75%。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本年支出842.4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92.8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4.11%;項目支出49.6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5.89%;上繳上級支出無;經營支出無;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無。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合計717.9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717.96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無。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64.22萬元。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合計782.1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782.18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無。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無。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782.1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32.5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3.65%;項目支出49.6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6.35 %。與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54.82萬元,增長7.54%。增長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職工養老保險上線補增2014.10-2017.6.補發工資及養老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合計732.52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697.6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住房公積金、物業住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34.9萬元,主要包括: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0.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無,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3萬元,公務接待費無。
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上年數減少2.53萬元,降幅89.4%。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0.55萬元,公務接待費減少1.9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主要原因是加強了公務用車的日常監管,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費用支出,降低公車運行成本;公務接待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沒有來人來客接待。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30萬元。主要用于車輛保險和年檢支出。 2017年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截至 2017年底,本部門共有公務車輛1輛,價值17.98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無收支。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4.9萬元,比上年減少2.66萬元,下降7.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公務用車運行費及公務接待費。
(二)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說明
2017年度,本部門無政府采購預決算。
(三)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單位資產總額69,741,746.57元。其中:流動資產66,503,805.57元,固定資產3,237,941元。
辦公用房面積 8631平方米,金額1,978,255元;公務車輛1輛,價值17.98萬元,系一般公務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和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沒有;通用設備844,836元;家具用具235,050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本單位暫無納入財政局績效評價項目。
(五)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其他收入是指社保轉來退伍軍人安置費。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部門決算,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終了,根據財政部門決算編審要求,在日常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編制的、綜合反映本單位預算執行結果和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文件。
二、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六、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是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十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資源勘探、制造業、建筑業、工業信息等方面支出。
十八、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反映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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