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19年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一級機關)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負責機關大院、市民中心及有關單位的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和房屋修繕等工作;
2、負責機關大院、市民中心及有關單位的水電供應、保潔、綠化等后勤服務工作;
3、負責機關大院、市民中心及有關單位的安全保衛、交通秩序和消防工作;
4、負責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協領導及安排來我市檢查、指導工作的考察組、檢查組、調研團組的接待工作;負責外地縣級以上“四大家”領導同志帶隊來我市考察學習交流參觀團組的接待工作;負責本市領導同志重要公務活動的接待服務工作;指導、幫助、配合做好在我市召開的各級重要會議及活動的接待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天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19年部門決算包括本級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含機構改革合并單位原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及所屬二級單位2個,包括:
1、天門市市民中心管理辦公室;
2、天門市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公務用車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一級單位)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收入總計1295.43萬元,支出總計1299.08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入總計增加491.49萬元,增加61.14%;支出總計增加440.78萬元,增加51.36%。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年度機構改革單位合并,項目支出增加和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9年度本年收入1295.4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95.43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本年支出1299.0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87.9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68.36%;項目支出411.0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31.6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合計1295.4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295.43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0%。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28.35萬元。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合計1299.0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299.08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0%。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24.7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299.0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87.9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68.36%;項目支出411.0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31.64%。與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440.78萬元,增加51.36%。增加原因主要本年度項目支出增加,機構改革合并工資福利支出相應增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合計887.99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396.9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撫恤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491.0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62.12萬元(含機關及所屬基層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1.97萬元,公務接待費40.15萬元。
?2019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8年減少42.62萬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機構改革單位合并,原市委市政府接待辦與原機關事務管理局合并成立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相關決算數據合并。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2019年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主要是老舊車輛更新,經批準按規定程序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1.97萬元。主要用于車輛燃油、維修、保險等費用支出。2019年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截至?2019年底,本部門共有一般公務用車3輛,主要用于市領導調研、考察。車輛增加主要原因為2019年機構改革單位合并。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2019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按有關規定接待……調研考察、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等公務活動所產生的活動場地租賃、工作餐費等各類支出,共計接待70批次,86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度,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91.04萬元,比上年減少67.06萬元,減少12%。減少主要原因是機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六條意見”,厲行節約。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金額21.6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工程金額21.64萬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機關大院食堂二樓改造、政府大院涼亭維修、市政府侯會室和值班室改造。
(三)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19199.780951萬元,主要資產為:房屋9棟61510平方米,一般公務用車輛3輛。單位價值1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6臺(套)。
(四)關于2019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申報項目1個,主要是機關食堂,涉及資金103.9萬元。引進武漢華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依托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精細化,強化安全和衛生意識,嚴格成本核算,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和質量,提高進餐者的滿意率。從評價情況來看,機關食堂推行了市場化服務,為機關干部營造了良好的就餐環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部門決算,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終了,根據財政部門決算編審要求,在日常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編制的、綜合反映本單位預算執行結果和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文件。
二、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六、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是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