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2018年度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 “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責
1、收購國有閑置土地,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2、城鎮存量土地收購/儲備、儲備土地綜合開發;
3、土地使用權及地面附著物交易;
4、新增建設用地服務、土地登記代理;
5、土地信息發布、土地政策法規咨詢;
6、完成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基本信息
天門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于2013年11月經市編委批準成立(天編[2013]57號),為市國土資源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屬財政一級預算管理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心內設三科一辦,編制人數為16人,實有人數6人。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8年納入部門決算單位共1個:
天門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本級決算表(一級機關)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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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決算表(附表2)
(三)支出決算表(附表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附表6)
(七)“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收入總計149,581.66萬元,支出總計149,581.64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入總計增加140,291.62萬元,增加1510.13%;支出總計增加140,291.60萬元,增加1510.13%。增加原因主要有:1、人員經費比同期增加4.01萬元,主要是人員增資、調級影響增加。2、項目支出增加140,287.59萬元,主要是北湖項目投資增加影響。其中:(1)2018年新增北湖項目專項債券支出40,000.00萬元;(2)由于土地項目資金年終決算指標調整,將2017年預撥款項,進入本年度決算,影響增加。以上2個方面增減因素影響收入、支出減少。
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本年收入149,581.6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49,581.64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02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
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本年支出149,581.6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6.6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04%;項目支出149,524.9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9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合計149,581.6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756.66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2.5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145,824.98萬元,占收入決算合計的97.49%。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合計149,581.6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756.66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2.5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145,824.98萬元,占支出決算合計的97.49%。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756.6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6.6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51 %;項目支出3,700.0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8.49 %。與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95.99萬元,減少7.88%。減少原因主要有:1、人員經費比同期增加4.01萬元,人員經費比同期增加4.01萬元,主要是人員增資、調級影響增加。2、由于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土地項目資金年終決算指標調整,將2017年預撥款項,進入本年度決算,影響增加3,700.00萬元。3、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實際比同期撥款減少4,000.00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合計56.66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53.7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2.9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0.0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04萬元。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0萬元。
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比預算數增加0.0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增加0.00萬元。
“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2018年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2018年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2018年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截至2018年底,本部門共有公務車輛0輛,價值0萬元。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按有關規定學習交流、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所產生的工作餐費等各類支出,共計接待1批次,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145,824.98萬元;本年支出145,824.9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140,587.59萬元,增長2,684.31%;支出總計增加140,587.59萬元,增長2,684.31%。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土地項目資金年終決算指標調整,將2017年預撥款進入本年度決算指標,影響增加。
重要事項說明
(一)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天門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2萬元,其中:辦公費0.71萬元、印刷費0.52萬元、郵電費0.02萬元、差旅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手續費0.04萬元、維修費0.08萬元、公務接待費0.04萬元、工會經費1.05萬元、福利費0.46萬元1。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比年初預算數增加0.75萬元,增長3.46%。主要原因是:工會經費比預算增加0.77萬元。
(二)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天門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門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16個(分類),資金145,824.9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部門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如下:
(1)項目實施及管理情況
資金計劃、到位及使用情況
資金計劃及到位。項目總資金145,824.98萬元,計劃到位資金145,824.98萬元。
資金使用。根據土地收儲項目實施進度、工程質量、完成情況,完善相關審批流程后,撥付項目資金,2018年共支付項目資金145,824.98萬元。其中:
1)北湖開發項目資金36,888.08萬元;;
2)天門市漢江人民醫院土地收購款269.38萬元;
3)楊家新溝土地收購款1,097.21萬元;
4)天門導航臺建設資金2,000.00萬元;
5)園林局征地建設費(江河社區)142.54萬元;
6)原景天收購款18,915.00萬元;
7)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地塊10,234.79萬元;
8)九真殯儀館征地款3,086.75萬元;
9)北湖及汽車電腦城土地收購款5,354.49萬元;
10)經濟開發區芯創半導體科技公司地塊1,873.32萬元;
11)皂市鎮周邊地塊征地補償款1,950.00萬元;
12)城投-竟陵紡織路以西土地補償款29,627.00萬元;
13)收購宏發鑄造土地款302.18萬元;
14)項目銀行借款利息(債務付息)652.62萬元;
15)土地相關業務費用支出62.55萬元;
16)其他項目資金33,369.07萬元。
項目財務管理情況
天門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在項目財務管理方面采用了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都得到了較好的執行;資金管理方面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以及有關部門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資金的撥付有完整的審批過程和手續;項目資金專戶管理,專款專用,符合資金的使用用途,在自查過程中未發現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2)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土地收儲項目由天門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組織實施。土地出讓業務由天門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與上級部門市國土資源局相關部門負責全市土地的收儲,和市財政共同核算成本、資金分配及成本返還。
北湖項目建設工程建設及中介服務費嚴格按政策執行,達到公開招投標的項目全部實行招標投標制、沒有達到公開招投標的項目,按政策要求進行政府采購。嚴格按照“四制”要求(項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終身負責。項目法人,負責合同簽訂管理、進度控制等日常工作,資金由北湖項目指揮部專班財務集中管理。工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會同財政等部門共同驗收合格后,再由施工單位做出結算由建設單位審核后送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出結論,再送審計審核。憑審計報告和決算評審報告與工程施工單位結算。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部門今年在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所有項目績效自評結果91分。
土地收儲項目及北湖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45,824.98萬元,執行數為145,824.9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主要產出和效果(項目效益):深化節約集約用地,抓好盤活存量,是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城鄉統籌的動力源泉,解決我市用地審批計劃指標不夠和占補平衡的問題,為我市經濟的發展提供用地保障;通過土地開發,增加了土地面積,不斷優化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格局,加強資源節約集約和綜合利用,促進了社會發展;實現全年土地總收入2.46億,完成土地儲備7.1公頃,同時爭取用地指標,加大全市土地調控力度,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使我市的經濟穩步發展。
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項目業務管理制度對項目控制性有效性不夠;二是部分項目未按合同時間約定竣工。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細化相關管理內容,增強管理制度對項目控制的有效性。二是規范工程合同,制定獎懲制度,嚴格執行合同,提高項目完成的及時性、完成率。
附件1:《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1)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部門將每次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建設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對評價結果合格的項目繼續給予項目資金的支持,對于評價結果不合格的項目減少其項目資金。
(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
對項目評價結果優秀且績效突出的,在安排后續資金時給與充分保障;對項目評價結果良好和合格的,在項目單位對存在的問題整改后,按正常從緊原則,編制預算,安排下一年度財政資金資金。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部門決算,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終了,根據財政部門決算編審要求,在日常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編制的、綜合反映本單位預算執行結果和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文件。
二、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六、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是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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