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
一、享受對象
(一)就業困難人員。
1.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2.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3.大齡就業困難人員;4.殘疾人;5.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6.失地農民;7.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8.脫貧人員;9.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10.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二)高校畢業生(含在校生)。
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三)返鄉入鄉人員。
返鄉人員是指原籍在天門本地,在市外就業、創業、就學、服兵役等達6個月及以上,返回市內創業的人員。
入鄉人員是指非天門市原籍來本市轄區內(竟陵、侯口、楊林除外)創業的外來人員。
二、申請條件及補貼標準
返鄉入鄉后在天門本地初次辦理注冊登記,正常經營6個月及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含創業者本人)的就業困難人員、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含在校生)、各類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注冊5年內),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以上一次性創業補貼,不可重復申報。
三、申請材料
(一)共性資料
1.填寫《天門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3.營業執照復印件(注冊時間滿6個月,注冊地為天門市);4.帶動2人(含創業者本人)及以上就業(3個月以上工資發放憑證,微信、支付寶、對公賬戶轉賬均可)并進行就業登記。5.微信小程序查詢電子營業執照截圖(或其他返鄉入鄉首次創業佐證材料)。
(二)特性資料
1.就業困難人員在創業前已被人社部門認定為就業困難對象;
2.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含在校生,不限天門市戶籍)可提供高校畢業證或學信網學歷信息截圖證明;
3.天門市原籍返鄉創業人員可提供下列資料之一:在外地辦理的居住證;在外務工社保繳費記錄;住房公積金繳費記錄;外地離職證明;在外工資發放憑證或經營流水證明;在外租房合同及房租繳納憑證;外地工商營業執照;外地退役證;外地就讀高校畢業證等。入鄉創業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或其它非天門市原籍的佐證材料。
四、申請流程
線上申請:享受對象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樂業天門”,進入“補貼申報”后按照提示上傳材料申報;或進入湖北政務服務網通過“高效辦成一件事”便捷申報。
線下申請:享受對象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或創業所在地人社(就業)服務窗口提出申請,填寫《天門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申報辦理;或由返鄉創業園區、大學生孵化園區等創業平臺協助享受對象整理申報材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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