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專項1)整改完成情況的公示
按照《湖北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長江保護與湖泊開發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鄂環文督改〔2020〕1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鄂環督辦〔2025〕35號)相關要求,涉及我市的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專項1)整改措施已落實,整改目標已完成。已經省級驗收組驗收合格。現將我市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反饋問題
湖北省現有1021家重化工及造紙企業,其中105家分布在長江、漢江岸線1公里范圍內,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風險突出,一些部門和地方監管仍不到位。湖北省2016年、2017年多次印發通知,要求沿江1公里重化工及造紙在建項目,應開展再論證,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建設,但由于未明確具體程序,一些地方未予執行。
二、整改目標
天門市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專項戰役指揮部認真貫徹落實《湖北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和《湖北省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工作方案》精神,積極推進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工作。
三、整改措施
1.開展化工園區的評估認定。按照省級驗收標準及任務清單要求,組織并協調列入省沿江化工關改搬轉任務清單的4家企業(福臨公司、斯普林公司、易普樂公司、天湖化工)開展關改搬轉。沿江1公里內禁止新建化工項目和重化工園區,新建化工項目必須進化工園區內,按程序批復后準予實施;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嚴控新增產能,對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氣乙烯、純堿、黃磷等過剩行業新增產能嚴格控制。
2.督促企業依法開展關改搬轉項目安全評價。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確保項目建成投產后滿足安全要求。對正在實施關改搬轉的企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做好停產后的安全處置;拆除化工生產裝置和規范處置化工生產原料、產品;加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安全管理,嚴防丟失被盜。確保企業關改搬轉過程不發生安全事故,不遺留安全隱患。
3.細化對我市列入全省沿江化工關改搬轉任務清單企業的支持政策和措施,包括設立專項資金、補助獎勵搬遷或轉產項目、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和職工安置等落實企業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督促和引導企業加強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防止發生二次污染和次生突發環境事件。妥善化解各類金融風險,多措并舉維護社會穩定。
4.嚴格行業準入。在漢江及其主要支流沿線1公里范圍內嚴禁新建重化工產業園,嚴禁審批化工及造紙行業項目,超過1公里的新建和改擴建必須進園區內,按程序批復后準予實施。按要求完成化工園區確認和上報工作,并嚴格執行化工園區的各項規定。
5.強化環保管理。督促企業依法開展關改搬轉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污染防治設施“三同時”制度,確保項目建成投產后滿足環保標準要求,對正在實施關改搬轉的企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企業停產前及停產過程中的環保監管,確保企業關改搬轉過程不發生環保事故,不遺留環保隱患。
六、整改完成情況
1.嚴格開展化工園區認定評估。為貫徹落實長江大保護戰略,規范化工產業布局,我市積極推進化工園區評估認定工作,按省級要求嚴格完成了化工園區的確認和上報程序。
2.嚴格依法依規完成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任務。我市高度重視,強化組織保障,成立了天門市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專項戰役指揮部。我市納入全省2020年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任務清單企業共計4家,分別為天門斯普林植物保護有限公司、天門易普樂農化有限公司、天門福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天湖化工有限公司。四家企業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安全環保要求,聘請專業公司拆除了化工裝置,處置了化工生產原料、產品,我市于2020年底完成了關閉及搬遷驗收,并報省指揮部辦公室銷號備案。
3.研究制定“關改搬轉”支持措施。及時制定了“一企一策”關改搬轉工作方案,出臺《天門市沿江化工企業暨危險化學品企業關改搬轉支持措施》。支持措施包括設立專項資金、對搬遷或轉產項目給予補助、信貸支持、優先安排用地指標等“一攬子”政策措施,并及時予以兌現。
4.嚴格行業準入。在漢江及主要支流沿線1公里范圍內沒有新建重化工產業園,沒有備案化工及造紙行業項目。制定出臺了《天門市化工產業項目入園評審暫行辦法》(天招領發〔2021〕6號),嚴格落實對合規化工園區建設管理工作,新建和改擴建化工項目必須進化工園區內,按程序批復后準予實施。嚴控新增產能,經核實,我市無新增尿素、磷銨、電石等過剩行業產能情況。
5.加強對沿江化工企業造紙企業的監管。2021年全年檢查41次,未發現生態環境違法問題。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共10個工作日)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反饋(聯系人:彭兆亮,電話:0728-5220798)。
天門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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