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構職能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規范性文件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建議措施。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經濟社會發展態勢,提出調控管理政策建議。調節全市經濟運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措施和建議。按權限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和調整少數由市級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全市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協調推進開發區發展工作。
(五)提出并組織實施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和結構優化建議。牽頭推進落實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工作。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六)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并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組織擬訂市級相關區域規劃和方案。統籌推進實施國家和省級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相關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市級新型城鎮化規劃。
(八)組織推進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實施。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協調推進全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市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戰略規劃和措施。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措施,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推進落實國家、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措施,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協調落實國家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措施建議。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配合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國防交通保障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鐵路建設、援疆和市長江經濟帶產業基金等有關具體工作,承擔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牽頭開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五)承擔糧食管理、倉儲調控相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具體落實糧食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制定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貫徹落實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推動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
2.承擔全市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指導糧食產銷合作,組織糧食品種、數量的余缺調劑。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價格管理和調控。制定糧食在數量失衡情況下的應急措施,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
3.建立和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承擔省級和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4.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審批并核查糧食收購資格。
5.制定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的政府投資項目,加快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全市糧食流通市場體系。
6.指導和推進全市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組織實施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
7.擬訂全市糧食產業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執行國家糧食流通政策;建立糧食經營臺賬,報送糧食購銷、儲存、加工等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落實糧食最高和最低庫存量;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加強糧食質量管理和檢測體系建設,執行糧食質量標準,負責糧食質量監督檢查機構的監督管理。
9.指導全市糧食經營企業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和統計法規,執行糧食企業財務管理辦法及會計核算辦法,負責審核匯總和上報全市糧食財務報表,組織落實全市糧食財務掛賬的處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國有糧食企業資產實施監管。
10.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建立糧食供需抽查制度;依法發布糧食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
(十六)負責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措施,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按規定權限核準、審核能源投資項目。
(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張志鵬;
辦公地址:湖北省天門市陸羽大道西58號;
郵政編碼:431700;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聯系電話:0728-52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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