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天門市不動產宗地分割登記實施方案》的通知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印發
《天門市不動產宗地分割登記實施方案》的通知
(天自然資規發〔2023〕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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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管理所,局直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天門市不動產宗地分割登記實施方案》經局黨組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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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12月30日
天門市不動產宗地分割登記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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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優化我市自然資源領域營商環境,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4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持續深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為更大力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對標國內、省內先進水平和一流標準,支持企業有效盤活土地資產,以思想破冰引領發展突圍,破解企業用地分割、資產抵押融資等難題,在天門市全面推行工業用地不動產宗地分割登記新模式,促進天門市經濟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二、適用范圍
天門市工業用地使用權宗地,在保持權利主體、土地用途、出讓年限“三不變”的前提下,權利人可以依據用地規劃條件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申請將工業用地使用權宗地進行分割,變成具有單獨使用價值的兩宗或兩宗以上的宗地。商業、住宅用地開發一事一議。
三、申請不動產宗地分割應具備的條件
(一)宗地權屬清楚、界址清晰、面積準確;
(二)已經繳清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稅費,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三)符合規劃,宗地分割后不影響使用功能并滿足安全條件;
(四)無查封、抵押、違法建設、明確約定不得分割等限制權利的情形;
(五)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分割登記程序
(一)編制宗地分割方案。
權利人需要進行不動產宗地分割的,按宗地分割方案,應依據項目的用地規劃出讓條件、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實際功能分區、建設完成程度綜合確定、宗地分割登記時應將相關約束條件在登記簿和不動產登記書上予以記載。分割應遵守如下規定:
1.?擬宗地分割后的地塊應具備獨立分宗條件,分割紅線不得跨越建(構)筑物、出入口、公用通道等須共用的設施;分割后不得影響規劃條件的執行;不得影響消防安全措施。
2.?擬分割后應嚴格按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規劃條件和審定核準的總平面布置圖及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進行建設,不得變更原條件及建設要求。
3.?涉及原宗地范圍內的道路、綠地及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公共配套設施建設和使用的,應明確相關權利義務。
4.?出讓合同約定或劃撥決定書規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分割轉讓的,宗地分割登記后不得轉讓;分割登記宗地如要轉讓需經市人民政府審批。
5.?符合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的其他規定。
(二)分割方案審批。
市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受理不動產宗地分割申請后,安排先調查、勘測,對分割情況擬出意見,相關科室對權利人擬定的不動產宗地分割方案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市局領導出具同意分割和登記的意見。
(三)宗地分割登記應提供的資料及辦理時限。
1.?申請分割登記需提交的材料。
(1)宗地分割申請書(用地單位);
(2)宗地分割方案(用地單位);
(3)無查封、抵押等證明材料(由不動產登記局提供);
(4)規劃總平面圖(由規劃科提供);
(5)不動產分割宗地圖(由研究院提供);
(6)土地出讓合同、用途等(由開發利用科提供)。
2.?分割登記承諾辦結時限。
宗地分割登記承諾辦結時限為7個工作日,分割登記承諾辦結時限為2個工作日。
五、分割登記要求
(一)不動產分割登記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實行一事聯辦,一窗受理,一站辦結。
(二)為防止工業用地上的建筑物改變用途后,通過不動產宗地分割登記后來進行處置,在審查不動產宗地分割方案時,要嚴格把關、明確限制;不動產登記時,要將土地出讓合同或宗地分割方案中有明確約定的限制條件,記載到不動產登記簿和不動產權證書附記欄中。
六、其他
本實施方案由天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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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業務審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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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 ???????????????????????編號:
申請單位(人) | |
審批事項 | |
宗地坐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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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空間 規劃科 審核意見 | ? ? ? ? ? 簽章: ??????????年 ??月 ??日 |
自然資源 開發利用科 審核意見 | ? ? ? ? ? 簽章: ??????????年 ??月 ??日 |
自然資源 確權登記科 審核意見 | 簽章: ?????????年 ??月 ??日 |
市局 審批 意見 | 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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